搜索
查看: 2123|回复: 0

女子买地盖了栋3层楼 13年后一看房子竟变成了7层

[复制链接]

1413

主题

1413

帖子

141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410
发表于 2018-4-12 16: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原标题:女子买块地盖了栋3层楼,13年后回去一看:房子竟然长到7层高,让她更惊恐的是...
最近,武汉的王女士感到很糟心:明明是自己花钱买的地,建的房子,到头来房主却变成了别人,这种离奇事竟然就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房子还从原来的3层变成了7层!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自己的房子,房主却成了别人!
2004年,王女士经人介绍,与江汉区汉兴街华安里社区居委会干部刘某签约,花钱从对方手上购得一块位于华安新村四路411号的宅基地,面积130平米。
地买到后,王女士将3层房屋的建设施工承包给刘某,协议约定当年12月交房,并约定刘某对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风险负责。可后来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就在三层房屋封顶,施工人员在进行外墙贴砖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下身亡,因此导致了交房搁置。
王女士说,因为自己一家人都是生意人,很相信风水,事发后,曾有人告知:“必须要等过了12年再进去!”就这样,直到去年12月,王女士和家人来到自己购买的这处私房时,可眼前的一幕让她大吃一惊:自己的3层房屋已经被人加高了4层,且全部都已装修出租。


究竟是何人所为?这5个月来,王女士和家人找了多个部门,但都没有得到真相。


房子还被人出租了!
4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条不到2米的巷子通往王女士购买的私房,现在私房楼高为7层,并且一楼还张贴着出租房屋的告示。


记者从一楼爬至7楼发现,每层楼被隔成了数间不同的单间,7层楼累计被隔成了40多个单间。
对此,王女士担心地表示:“我当时只是按照3层楼做的地基,现在盖了这么多层,安全隐患很大啊!”近几个月,她和家人还多次在楼内张贴告示,告知租户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真相究竟是什么?
那么,房屋究竟是谁加盖的呢?记者联系上华安里社区居委会干部刘某,他表示,当时,他也是从华安里社区居委会聘请的工作人员杜某手上转来的这块地,然后转卖给王女士的。出了安全事故后,都是他一手来协调和摆平,至于是谁卖了这栋房子,是谁加了层,他也不知情。
随后记者来到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但未找到杜某本人,多次致电,他也一直未接听电话。
王女士说,自己的房子从社区干部手里买到的,可如今,社区对辖区所有私房进行备案,并挂了门牌号,而自己的房子备案的却是他人信息。“刘某和社区干部明知房子是我的,怎么还给别人备案?”更让她觉得蹊跷的是,此前与社区协商时杜某承认是自己“一房两卖”,而他居然是社区主任杜文胜的堂兄弟。


记者又找到华安里社区居委会主任杜文胜,他表示,2004年,王女士在社区工作人员刘某手上购买宅基地建房一事,自己并不知情,直到最近接到王女士的反映后,才知道自己的堂兄弟、在社区负责夜市工作的杜某也牵扯其中。经他了解,这个房子是因为杜某和刘某间存在债务纠纷,2008年前后被杜某卖掉的,新的房东又在原来房屋基础上加盖了4层并出租。
“社区工作人员从事此类交易,我也有所失察。”杜文胜表示,发生此事后,派出所和社区曾介入协调此事,均未产生有效进展。下一步,将再次召集相关当事人,进一步磋商,力争妥善解决此事。


10日晚上,记者辗转联系上该房后来的买主刘先生。他介绍,2009年,他通过房产中介,并在社区居委会的见证下,花88万元从华安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杜某手上购买了三层私房,当时房屋只是一个框架,后来他又对墙柱进行加固并加高了4层,做了装修后整体出租至今。“直到去年有人扯皮,我才知道房屋宅基地之前被人卖过。”刘先生表示。
这十几年间,到底是什么原因,才导致了如今这处私房“一房二主”的尴尬局面,我们不得而知,希望最后能有一个让大家满意的结局!
  
近期热点News推荐
北斗地图APP上线?别被忽悠了
过深过细过急不够开放!华为蓝军批判任正非10宗罪
如果有一个亿会借给怎样的年轻人?曹德旺:我不借
“爹比儿子大两岁”:错的是判决书、伤的是法律尊严
赵伟国“失联”后现身:要投1000亿美元造芯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长春门户网站

长春门户网是网民了解长春的网络窗口,同是提供长春地区百姓生活分类供求信息的门户网站,同时提供长春网站建设、长春网站设计,我们将逐步的完善网站分类信息资源;

长春门户网二维码

联系我们

  • 工作时间:早上8:00 - 晚上5:30
  • 投稿联系:13624467185(微信同号)
  • 反馈邮箱:5053050@QQ.com
  •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五环国际大厦1408室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c! ( 吉ICP备2021009740号-8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