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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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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9 08: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本报讯(记者 任娜)记者获悉,日前我省针对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做了部署,明确规定各高校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等。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标准,在全国就业监测系统中上报数据,不得自行增加和改动。要求准确打印毕业生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打印日期为高校派遣日期,报到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原则上不得打印就业单位名称(免费师范生除外),结业生需注明“结业生”字样。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所有就业材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应如实上报毕业生就业情况,届时省教育厅将采取电话核查等多种方式抽查各高校就业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要求学校进行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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